良法善治|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
編者按: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發表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文章,風格鮮明、思想深邃、內涵深刻,用歷史映照現實、遠觀未來,閃耀著馬克思主義的真理光芒。這些重要講話和文章中充滿魅力的語言,是習近平總書記執政理念的真實寫照,也是他人格魅力的生動體現。央視網《天天學習》欄目推出“習語品讀”系列,以“新聞漫畫+文字品讀”的形式,帶您從不同維度感悟習近平總書記的語言魅力。

“法者,治之端也。”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實施則是讓法律發揮效力的根本路徑。
2012年12月4日,剛剛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不到一個月,習近平就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強調“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
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據,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法律規范。
習近平總書記以“生命”為喻,淺顯易懂地闡明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的精神、理念、原則和規范,是保持憲法持久生機活力、保障憲法權威尊嚴的最根本方式。
反之,如果憲法得不到有效實施,社會生活中存在的違憲行為無法得到有效懲處,那么憲法就只是“紙面上的法律”,無法發揮實際效力。
對此,總書記曾多次強調要“切實增強憲法意識,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維護憲法尊嚴,把實施憲法提高到新水平”。他還曾引用明代政治家、改革家張居正的觀點“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來強調有法必依、有令必行的重要性。
在地方工作期間,習近平始終高度重視憲法實施工作。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時任福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的習近平提出要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熟悉地方人大工作的基本職責和法定工作程序,并堅持依法辦事,領導推進憲法宣傳教育活動,推動憲法深入人心。
進入21世紀,在“五四憲法”的誕生地浙江,隨著撤鎮設街情況日益增多,有地方建議設立街道人大的建議。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的習近平明確要求,任何改革都要于法有據,要根據憲法規定來開展。他提出,根據憲法規定,街道不是一級政權組織,在法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不應倉促設立一級街道人大,相關工作可以通過設立街道人大工委的方式來開展。這一思路不僅解決了地方的具體問題,更維護了憲法的權威和尊嚴。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持續推進憲法實施機制的創新與完善,以實際行動踐行“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這一科學論斷。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明確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設立十余年來,人民群眾通過國家憲法日相關宣傳活動等了解憲法知識、增強憲法信仰,不斷凝聚起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煥發憲法生命力的行動自覺和價值共識。
從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頒布至今,我國現行憲法公布實施已走過40多個年頭。2018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加強憲法的實施和監督。
立法是憲法實施的內在要求和基本途徑。2020年5月28日,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這部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的基本法律,成為憲法有關規定在民事領域最重要最集中的立法實施。
截至目前,我國現行有效法律達306件,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我國憲法實施達到全新高度。
遵守憲法是憲法實施的基本和首要方式。我國把憲法教育作為黨員干部教育的重要內容,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樹立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建成全國青少年學生法治教育實踐示范基地,堅持線上與線下相結合,讓憲法走入青少年日常生活。此外,每逢國家憲法日,各地都會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群眾宣講憲法,著力營造全民信仰憲法、遵守憲法的濃厚氛圍。
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憲法不應僅刻在大理石和銅表上,更應銘刻于每個公民的心里,踐行于國家發展、社會治理的實踐中。正如總書記所言,要讓“推動憲法實施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