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工傷護理費用由單位或工傷保險負責
我叔叔在工作中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在他住院治療期間,家屬自己花錢請了護理人員。請問律師,相關護理費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承擔?
【律師解答】
在工傷待遇中,護理費分為兩種:停工留薪期護理費和生活護理費。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因此,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派人護理,應當按該定點醫療機構的護工標準支付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因此工傷職工出院后,經鑒定需要護理的,應當保留好相關憑證,申請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護理費。
《上海法治報》
聯系我們:
投訴郵箱:1033960924@qq.com 傳真電話:0734-8888043
來自對方的回復:











